我国广告业反垄断第一案落槌,电梯广告巨头分众传媒收购新潮传媒获附条件批准

IT之家 10 月 10 日消息,市场监管总局今日发布公告, 附加限制性条件批准 分众传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分众传媒)收购成都新潮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新潮传媒)股权案。 该案是我国广告业领域第一起以附加限制性条件批准的经营者集中案件 。本案的附条件批准,是反垄断执法在广告传媒这一重要民生服务领域的进一步深化。 经审查,市场监管总局认为该案对中国境内电梯媒体广告市场可能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为有效减少此项经营者集中可能产生的不利影响,市场监管总局经过全面审查、科学论证,依法对该案作出附条件批准决定, 要求分众传媒、新潮传媒和集中后实体作出六项限制性承诺 : 继续履行现有客户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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